中国区iCloud用户云端服务将交至国有企业管理,由云上贵州运营服务
1月10日日文版华尔街日报电子版报道【アップル、中国クラウド事業を国有企業に移管 規制に対応】,题目的意思就是【苹果将中国的云端服务事业移交给了国有企业,为了对应相应的规定】。
原文如下:
大意就是说,
[caption id="attachment_2516" align="aligncenter" width="500"] アップル、中国クラウド事業を国有企業に移管 規制に対応[/caption]
国内也有响应报道:
苹果:中国内地iCloud服务将转由云上贵州公司运营
[caption id="attachment_2517" align="aligncenter" width="500"] 百度百科截图[/caption]
链接: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百度百科】
链接2:云上贵州 【官网】
链接3:云上贵州 【wiki】
成立于2014年11月,国有持股,是贵州省政府和阿里巴巴的重点合作项目。
说实话,自己国家公民的数据保存到自己国家政府手中,本来也是无可厚非,但是鉴于数据安全。桥心更佩服能够与FBA公然对抗保护顾客信息的苹果,只有这样的企业,才是我们用户需要的。而环顾国内企业。。。加油吧,任重而道远。
[caption id="attachment_2521" align="aligncenter" width="500"] 云上贵州的说明[/caption]
很清楚了。合理必要或正当的情况下,。。。披露给执法机构、政府官员和/或某第一第三方……最后一句更清楚“无需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政府官员?!!什么鬼!!!
如果说公民犯法,可以用法律来制裁的话,执法机构理所当然可以在必要时监察隐私,这个还可以理解。那么政府官员都可以,且更别提后边的某第一第三方了。
如果说苹果在西方为了捍卫隐私可以公然挑战FBI,那么紧凭这一点,我是不会相信我的隐私不会泄露,且要坚定地继续努力科学上网的。
原文如下:
【北京】 米アップル は、中国のクラウド事業を提携先の国有企業に移管すると発表した。国内で収集した顧客情報の国内保管を義務付ける中国の法律に対応する。
これによりアップルのユーザーが中国でアップロードした写真や書類、メッセージは今後、提携先の雲上貴州大数据産業発展が運営する貴州省のデータセンターに保管される。
中国の「iCloud(アイクラウド)」サービスの利用者はログイン時にこの変更について通知を受け、利用を継続するか2月28日で停止するかを選択できる。
中国は国民のデータ保護を確実にする必要があるとしてクラウドサービスの監視を強化している。昨年終盤には新規制に対応するため、米アマゾン・ドット・コムのクラウドコンピューティング・サービス部門「アマゾン・ウェブ・サービス(AWS)」の中国法人が、同サービス向けコンピューター設備を現地パートナーに売却していた。
大意就是说,
美国的苹果为了应对收集顾客的中国用户信息必须由中国保管的法律义务。包括在中国上传的照片、信息、书类等,今后将全部由雲上貴州大数据産業発展而運営的貴州省数据中心保管。
而中国的iCloud用户将会在登录时收到通知,并到2月28日为止,可以选择终止服务或者继续利用服务。
中国为了保护国民数据,从而强化了对于云端服务的监管。去年年中,为了对应新规定,美国亚马逊云端部门(AWS,amazong web servers)的中国法人,将同服务卖却给了本土合作商。
[caption id="attachment_2516" align="aligncenter" width="500"] アップル、中国クラウド事業を国有企業に移管 規制に対応[/caption]
国内也有响应报道:
苹果:中国内地iCloud服务将转由云上贵州公司运营
云上贵州是什么企业?
[caption id="attachment_2517" align="aligncenter" width="500"] 百度百科截图[/caption]
链接: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百度百科】
链接2:云上贵州 【官网】
链接3:云上贵州 【wiki】
简单而言:
成立于2014年11月,国有持股,是贵州省政府和阿里巴巴的重点合作项目。
最后最后
说实话,自己国家公民的数据保存到自己国家政府手中,本来也是无可厚非,但是鉴于数据安全。桥心更佩服能够与FBA公然对抗保护顾客信息的苹果,只有这样的企业,才是我们用户需要的。而环顾国内企业。。。加油吧,任重而道远。
最后的最后之后的补充
[caption id="attachment_2521" align="aligncenter" width="500"] 云上贵州的说明[/caption]
很清楚了。合理必要或正当的情况下,。。。披露给执法机构、政府官员和/或某第一第三方……最后一句更清楚“无需向您承担任何责任”
政府官员?!!什么鬼!!!
如果说公民犯法,可以用法律来制裁的话,执法机构理所当然可以在必要时监察隐私,这个还可以理解。那么政府官员都可以,且更别提后边的某第一第三方了。
如果说苹果在西方为了捍卫隐私可以公然挑战FBI,那么紧凭这一点,我是不会相信我的隐私不会泄露,且要坚定地继续努力科学上网的。
有一个网友说的很对
我不怕政府查。
执法机关如果要依法法查我的任何信息,我将毫无隐藏,因为我问心无愧。
我怕的是公司内鬼买卖数据,把我的数据卖给各种广告商和诈骗集团。这种事情太多了。
银行都有卖数据的,防不胜防。
看了下其他答案,真是无奈。
公民理应享有隐私权,这是作为一个公民基础的、应得的权利。这是一种基本人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也许我的信息不值几个钱,但这不能成为某些人或者组织公然违法的理由,应为隐私权是我的基本权益。
可惜这问题下的某些答案,完全无视这种基本人权的,甚至站在信息窃取者这边指责想要争取基本权益的人,敢问你们都是斯德哥尔摩综合征患者么?
人被肏习惯了,就不是想着怎么争取不去被肏,而是想着主子大爷能肏的轻点慢点,还劝别人也不要反抗,真是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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